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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华律师简介    

  王兆华,交通律师网创办人,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原为大法学教师、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熟市)、副主任。自月至今,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进行义务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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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诉讼常识
发布时间:2014-05-22 点击率: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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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诉讼常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不成或双方不愿调解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管辖法院: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财产损失为2年。

审理时限:一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简易程序审限为3个月,普通程序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

诉讼证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损物损证明、人身伤害的医疗费、交通费、伤残鉴定费发票,误工、被扶养人情况、伤残鉴定、死亡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