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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证加名字怎么办啊   [发布时间:2011-09-16]
我于2010年3月在南京买了一套商品房(期房),有购房合同,合同上面只有我的名字,合同定于2011年12月拿房。此房子是我父亲在老家(非南京)通过银行贷款后,到南京一次性付给开发商购买的,老家的贷款人是我父亲的名字,目前我们家一直在还贷。现在2011年10月我和女朋友领证结婚。定于2012年拿房装修后办理房产证。请问:1、这房子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2、房产证上若加我老婆的名字,离婚时此房产如何分割?3、如果我和老婆去公证处做婚后的“婚前财产公证”,离婚时此房产如何分割?谢谢!
律师答复:  属于婚前财产,如加上你老婆名字,离婚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公证按你们公证的意思表示进行相应的房屋权属登记,房产按你们的登记进行分割。
  房产法中有没有违章逮巩条款..   [发布时间:2011-09-05]
我不明白什么是违章建巩丶我是在农村想在自家平房上建个阳光房这是不是违章,谢谢
律师答复:  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如果没有经规划审批是不合法的。
  有法院民事调解书,如何将房产证上..   [发布时间:2011-08-24]
2006年我与朋友共同出资,首付15万购得房产一套,当时反产证上我是所有者,朋友是共有人,后因与 朋友出现纠纷,于法院调解,取得民事调解书,裁定房屋产权归我所有,现在我想卖掉此套房子,必须先还完贷款,才能办过户手续吗
律师答复:  

是的

  关于房屋公用建筑空间分割使用问..   [发布时间:2011-07-27]
谢律师:
        您好!我在南京浦口有一套叠拼别墅,上下左右一共四户,分别是一、二层一户,三、四层一户。在下面一层的两家住宅由于与山体连接而建,在房子的一层房间后面,二层的楼板下,在靠山体那边形成地下空间,是封闭的两家是通的。物业现在同意我们协商使用这个空间。
        我想请问这块地方是不是属于公用建筑面积?在他家二层楼板下面的空间是不是就属于他家的使用权?哪个权威部门能够鉴定呢?多谢!
律师答复:  

你说的属于公共部分。并不属于任何一户,其使用按照现在来看可以结合方便使用、利用的原则你们4户共同协商。

  请教   [发布时间:2011-07-12]
我婚前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我一个人名字,现在准备卖房,要经过女方同意吗?目前贷款未还完。
律师答复:  

如果是婚后办理的房产权证需要经过女方同意。

  房地产联合开发的问题,请求解惑!..   [发布时间:2011-05-24]
律师你好,看了您的博文觉得很,现在我有一个难题想咨询一下您,方便可以回答一下吗?
我公司是一个国有企业,2004年的时候以出让取得一块地,为职工的福利着想,公司想拿来建设住房缓解职工住房问题,由于没有住房开发的资格,我公司决定与另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是国企)联合开发建房,在当地国资委的同意下,将土地以评估价转到了开发商名下,我单位成立了建房小组与开发商合作以开发商的的名义开发建设一个小区项目。并办理了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证等全部证件齐全。项目建设的全部资金都是由单位的职工出资,我单位未出一分钱,而且分房的时候也是论资排辈算分按分数高低选房,本来是没什么问题的,但是由于我单位改制,现已变成国有只占30%的合资公司,改制时完全没有明确提到怎么处理正在建设的小区问题,现在小区建设基本完成,可问题出来了。由于这个小区的开发建设当初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只是想建成后以成本价出售给单位员工,所以当初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还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说是房价只是暂定的,要等到整个小区竣工决算后才能统一算出房屋单价,到时候按最终房屋单价进行多还少补。问题一:像我们单位的这种建房是属于哪种模式?职工集资?联合开发?问题二:这个补充协议是否有效?问题三:小区内有数十间铺面是对外销售的,但是单位领导意思是把铺面销售收入放入小区建设成本内,以降低房屋成本,现在项目建成有钱剩,但是当地的国资委却说这部分剩下的钱应该算利润,应该归国资委所有,这样是否合理?问题四:现在还有部分房屋未出售,国资委也以原单位属国有企业为由要占为己有,是否合理?建房是国资委完全没有参与,既没有出资也没有管理,现在却要这样说是否合理?问题五:现在开发商联合国资委以不办房产证为由,要小区住户同意将剩下未销售的房屋移交给国资委,我们能怎么办?据了解,所有手续都齐全,就是开发商没到房产局办理手续。
       谢律师,能否百忙中为我解惑,感激不尽!
律师答复:  你的问题很复杂,不完全是法律问题,特别是你们当初建房的性质应该是集资建房,至于改建成的房屋如何分配里面牵涉的问题很多,比如和开发商、和改制后的另外的单位,和国资委等头绪很多,因此也很难给你一个明确的答复。
  想咨询关于房产所有权修改比例的..   [发布时间:2011-05-04]

本人已婚,去年购买一处房产

首付款我出,占总房款的30%

剩余的由丈夫公积金+商业贷款20年。

因为丈夫母亲的单位有房产补贴,所以房屋所有权上是我、丈夫、丈夫母亲3个人的名字。

并没有注明占有比例。

如果现在要更改所有权占有比例是否可行?

费用多少?

感谢解答!

律师答复:  

可以约定份额,具体费用咨询房产办证部门。

  因未办理收房手续,开发商拒绝提供..   [发布时间:2011-04-13]
本人于2009年9月在江宁大学城购置宜家国际公寓住宅一套(期房),并付清全款,但未开具正式发票,开发商是南京景致佰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今年一月开发商通知收房,在收房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需整改,故暂未收房。现因办理产权证需要正式发票,今日前往开发商办公室索取正式发票,开发以未收房为名,不予换取。开发商提及,必须先办理收房手续,再换取发票。请问,开发商这样做法是否合理,如不合理,我该如何维权?请赐教。
律师答复:  

开发商所说的先办理收房手续再换发票没有依据。但是你在收房中发现质量问题如果不是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等导致房屋严重影响居住的还是应当办理收房手续收房,至于该房屋的质量问题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诉讼解决。

  关于小区房屋群租侵犯其他业主利..   [发布时间:2011-04-01]
我们所在的单元有一户人家去年租给了一个餐饮公司做员工宿舍,据说小三房的房子里大概住了20个人。自从他们住进来以后对我们单元楼的其他业主造成了各种伤害。 首先,他们人数多且上班时间不固定,几乎清晨到半夜都会不停的进去,使我们的单元门和单元内电梯使用损耗大大增加,明显变旧。 其次,他们经常半夜回来吵吵闹闹,影响了附近人家的休息。 最后,他们个人卫生和素质比较差,经常在电梯里扔垃圾抽烟,影响所有人的健康。 我们想请教一下,是否可以以物权法为依据对房屋业主提出的诉讼,或者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令其停止租赁给人当宿舍。 另外,听说此业主是委托物业进行出租的,我们是否可以以此为理由暂停交物业费。
律师答复: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你们可以向当地房屋住建部门举报,要求处理。
  关于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问题..   [发布时间:2011-03-29]

律师,您好!本人现购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购房合同已签,房款也已经全部交付。买房时此拆迁安置房并未开始办理房产证,原本以为办证时可以写成本人名字。但是最近该拆迁安置房开始办理房产证了,却规定房产证只能按原拆迁协议人(卖房人)名字进行办理,无奈没有办法只能房产证用卖房人名字办理,但房子写着别人的名字心里始终不放心,所以想再签份协议,规避风险。主要还是针对到时可以过户时,卖房人借着过户要加钱之类的产生纠纷,以及什么时候可以过户,过户时有哪些费用,双方该怎么分担,具体到协议上该怎么写。
很着急,希望律师能详细的解答下。

律师答复:  

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联系面谈。

  求助   [发布时间:2011-03-25]
我是2006年买的河西辰龙广场的房子,入住后就慢慢发现两个卫生间内墙及飘窗大量渗水,装修公司把可能的原因都排除了,去年拆了一个卫生间的橱柜发现两根主下水管接口处滴水,半年后另一个卫生间的墙面无好转,只好破墙,发现是同样问题,在追查发现楼顶的通气管无如何遮挡,雨水可以直灌,但其与下水管之间又未处理好,深受其害。家里的墙面、墙纸、门面、飘窗(外墙渗水,很多户)等都变了颜色,我留了这些年的图像,但开发商说过了质保,请问我该咋办?谢谢!
律师答复:  

你尽量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根据你说的情况过了质保期,开发商依据规定是不需要承担保修义务的。

  南京“限购令”问题   [发布时间:2011-03-21]
看了前面两条信息,老师的答复是外地考入南京的在校大学生现在不能在南京买房。而查阅南京房管部门限购令解读的说法是:“南京的学校及单位、人才市场集体户口同属南京本地户口,持有人可以拥有两套住房”,如果现在拥有一套住房,还可以购买第二套商品房或二手房。根据上述解读,外地在南京大学读书的在校大学生可以买第二套房这样理解对吗?
律师答复:  是的 先前的理解有偏差,你儿子属于南京户口可以在南京购置2套房产。
  买房问题   [发布时间:2011-03-17]
我们是西安户口,儿子考入南京上大学时,将户口迁到了南京大学,属于集体户籍。“孩子面临毕业,我想先给他在南京买套房,希望能先帮儿子在上班前完成“住”这一大难题。不过,孩子还在读大四,属于南京在校生。在“限购令”出台后,现在能否以儿子的名义在南京买房?
律师答复:  

根据你说的情况不能。

  南京“限购令”   [发布时间:2011-02-24]
儿子在南京上大学时,将户口迁到了学校,属于集体户籍。“孩子面临毕业,我想先给他在南京买套房,希望能先帮儿子在上班前完成“住”这一大难题。不过,孩子还在读大四,属于在校生。在“限购令”出台后,还能否以儿子的名义买房?
律师答复:  认定有几套房产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你们自己根据你们的情况分析。
  购房问题   [发布时间:2011-02-23]
孩子去年从西安考入南京大学,户口也转到南京大学集体户口,请问老师,我们家长现在想给在南京大学读书的孩子在南京买一套商品房是否可以?买房时需要办什么手续?谢谢
律师答复:  

那需要看你们在西安是否有购置房屋,现在南京购房是否第二套房产等因素决定。

  外地人在南京购房   [发布时间:2011-02-20]
本人外地户籍,在南京无社保和纳税证明,期房已经网上预购,并付完全款,开完发票。但是还没签约和合同备案,不知新政对这套房有影响么?新政策是以网上预购,签约,还是合同备案,划分啊?新政时点怎样确定?
律师答复:  如果你是外地人第一套房产,那么没有影响。新政是限制外地人第二套房的购买。
  关于南京房产限购令问题..   [发布时间:2011-02-19]

2月19日龙虎网友提问“集体户口是否属于本市户口?记者连线了南京市房产管理局曾处长,他解释道,集体户口属于南京市户籍,购房不需出具1年及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最多可购买两套住房”。

我想咨询在南京上学的大学生是集体户口,能否买第二套房?买房时需要出具什么证明?

律师答复:  

不能,购买二套房你提供不了社保或纳税证明,所以不能购买。

  房贷利率   [发布时间:2011-02-16]
今年房贷利率是否上调。
律师答复:  中国人民银行已自20101020起上调了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6%等等。
  结婚后房产证加名问题   [发布时间:2011-02-09]

我06年在南京买的二手房,现在还在还贷,去年结婚后房产证想加上我老婆名字,应该如何办理手续,到哪里办理?

律师答复:  

到南京市房产办事大厅办理。办理夫妻房产更正登记。

  国务院新八条问题   [发布时间:2011-02-02]
非南京户口外地人无纳税证明想在南京居住,今年在南京是否可以买商品房?买二手房可以吗?
律师答复: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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